2011年9月7日 星期三

怎麼爭取寶貝(一)~~監護權訴訟流程簡介

當婚姻走到盡頭,大家打算各奔東西時,寶貝應該歸誰,就成為一個重要的問題!很多已經沒有感情的夫妻,離婚協議遲遲無法達成雙方一致的共識,就是因為寶貝應該歸誰一直無法談攏。相信對於多數有寶貝的單飛比翼鳥們而言,怎麼爭取寶貝與我們常相左右,應該是最關心的話題之一。但是由於大部分的人對於所謂的「監護權」官司大概都只是聽說過或看電視上演過,並不清楚它真正的程序,我今天就用這邊文章跟大家簡單的說明一下,希望能給大家一點幫助。

先從應該向那個法院遞狀說起,一般而言,監護權的官司必須向未成年子女住所或居所地的法院提出,若未成年子女不只一人且分別居住在不同地方時,每個子女住所或居所地的法院對於子女的監護權事件都有管轄權,也就是說你可以任選一個法院向其提出請求審理子女監護權的官司。

接著談談,我們所謂的「監護權官司」到底是什麼樣的官司?「監護權官司」與我們一般人所熟知的訴訟程序不同,它是屬於所謂的「非訟事件」。~~當然「訴訟」、「非訟」對身為當事人的單飛比翼鳥們時沒有任何差別的,一樣都最多要經過三個審級才能確定寶貝是不是可以跟我們,但是之所以要特別說告訴大家「監護權官司」是屬於「非訟事件」的原因,就是要告訴大家,因為「監護權官司」是「非訟事件」,所以它的三個審級是:地方法院獨任制法庭、地方法院合議制法庭和高等法院合議制法庭!和一般大家所熟悉的「訴訟事件」的三個審級分別為:地方法院、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不同。換句話說:監護權的案子是到了高等法院就是最後一審了,比翼鳥們就可以脫離訴訟的夢魘,別以為還要再等最高法院判而自己嚇自己喔!

先說到這裡,我陸續會再介紹一些跟監護權的官司相關的知識給大家,希望給大家在徬徨無助時一點幫助、安心的力量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